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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7级本科大学英语分级试点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11 10:16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升本科英语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指南》为指导,遵循“承认差别,分类指导,尊重个性,追求实效,因材施教,人人成才”的原则,突出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应用性和教学模式的层次性、多样性,着力培育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二、试点对象

1.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学前方向除外)、体育系2017级本科学生。

2.未实行分级教学的各院(系)2017级本科学生按自然班授课。各院(系)2017级专科学生全部实行合班授课。

三、分级设置

1.根据我校的办学定位和教学资源的现状,将大学英语教学分A级、B级、C级三级。

2.英语基础较好、英语需求较高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定级为A级,课程修满后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英语基础中等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定级为B级,课程修满后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体音美专业本科学生定级为C级,课程修满后达到大学英语应用能力A级水平。

四、实施办法

1.分级成班

新生入学后进行一次英语摸底考试,按照英语高考成绩和英语摸底考试两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2.教学安排

英语分级课程主要采取课堂教学。课时量均为4课时/周,共4个学期,总学时一致,所修课程总学分相等。

3.考试及评价

(1)课程考试

英语分级课程考试为综合英语类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水平考试

第二学期A级学生即可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三学期A级学生即可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生可以免修英语,但必须参加期末课程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需要重修该门课程。

(3)教学评价

根据《指南》要求,学期末须对学生做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包括教师对学生的测评(平时作业、出勤等)和网上学习档案记录。终结性评价由期末课程考试成绩体现。评价指标如下:

种类

形成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

评价内容

平时成绩(作业、出勤、课堂表现)网络自主学习成绩

听力、阅读、翻译、写作

评价方式

平时成绩(20%)

网络自主学习(20%)

期末课程考试

评价时间

平时、期末

期末

评价分值

40%

60%

五、组织管理

1.大学英语分级试点教学由教务处指导实施。教务处负责审核、备案外国语言文学系提交的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方案及相关文件,并对分级教学的过程进行摸底、监督,从教学方面对大学英语分级试点教学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

2.外国语言文学系在教务处指导下负责分级试点教学的具体运行。

(1)大学英语入学摸底考试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考试时间和巡考,外国语言文学系负责试题准备和分发、阅卷和成绩登录,各相关院系负责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

(2)外国语言文学系根据英语高考成绩和英语摸底考试成绩综合排名,对试点学生进行分级、编班,经审核确认无误,报教务处备案。课程排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学生分级编班后,不得随意变动班级和级别。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升、降级的,需向外国语言文学系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变动学生的班级调整由外国语言文学系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外国语言文学系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