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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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08:48

各院(系)、各部门:

为确保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强化工作落实,严肃工作纪律,现就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考勤制度,重申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全校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脱岗、迟到、早退、串岗、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专任教师按要求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评估工作任务,遵守教学规范,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二、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负责日常考勤统计,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将本部门考勤表报送人事处,人事处经复核统计后在校园网予以通报。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视学校工作纪律,不按规定或超权限批假、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在岗工作或因公外出的,须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陕师院〔2013〕2号)文件要求执行审批制度。特别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请假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学校人事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的,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9年4月1日